③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定义引申自国办发〔2011〕25号文件,判定发卡企业发行的预付卡是否属于单用途卡,可从发卡主体和使用范围两个维度来判断。一是限定的发卡主体。即《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从事特定行业的企业,应区别于预付卡专营机构(非金融支...
③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定义引申自国办发〔2011〕25号文件,判定发卡企业发行的预付卡是否属于单用途卡,可从发卡主体和使用范围两个维度来判断。一是限定的发卡主体。即《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从事特定行业的企业,应区别于预付卡专营机构(非金融支...
支付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等规定,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第二章 发 行 第六条 预付卡分为记名预付卡和不记名预付卡。记名预付卡是指预付卡业务处理系统中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的预付卡。不记名预付卡是指预付卡业务处理系统中不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的预付卡。第七条 发卡...
其中明确规定,预收资金余额达50万元规模的经营者要在商务部门强制备案,接受管理的预收资金不得低于上季度末预付卡预收资金余额的40%。在终止预付卡业务前,经营者应向社会公示不少于30日。《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商务局根据相关规定,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零售业、餐饮业和...
通过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监管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权责一致、高效运转的监管工作体系,全面推进预付卡经营者、消费者、监管者通过预付码在线发卡、购卡、管卡,实现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经营者“信息备案全覆盖、预收资金全监管”,协调解决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工作中...
与朝阳、海淀两区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充分发挥市区两级代表的积极作用;委托市统计局开展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并面向市区乡三级代表发放调查问卷,广泛收集全社会全单位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工作的意见。此外,执法检查组还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利用好制度设计、机制和平台,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领域的监督。结合...
本条例所称单用途预付卡(以下简称预付卡),是指经营者以预收资金方式面向消费者发行的,供消费者按照约定仅在经营者及其合作范围内,可以分次兑付商品或者服务的实体凭证或者虚拟凭证。实体凭证包括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载体;虚拟凭证包括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及其他约定信息等载体。第三条 预付卡管理...
《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而制定的办法。2020年12月2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公布《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发布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 142 号 《江苏省...
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具体行业分类①表见附件1)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②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