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财政和部门绩效评价指标的确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与评价对象密切相关,全面反映项目决策、项目和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优先选取最具代表性、最能直接反映产出和效益的核心指标,精简实用;指标内涵应当明确、具体、可衡量,数据及佐证资料应当可采集、可获得;同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应具有一致性,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
第二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单位,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 第三条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适用本办法。涉及预算资金及相关管理活动,如政府投资基金、主权财富...
近日,财政部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的基础上,修订并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包含七章三十二条细则,包括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定义、适用对象、基本原则、评价依据、评价对象和内容、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评价的组织管理和...
第二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单位,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 第三条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适用本办法。涉及预算资金及相关管理活动,如政府投资基金、主权财富...
可以预见后续财政部会陆续出台基本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同时,财预〔2020〕10号文界定了四...
1. 拓宽了绩效评价的范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