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是指用一个假名或者笔名来隐藏真实姓名的做法。这种做法在古代比较常见,尤其是在文化和社交领域中。有时候,使用一个隐名可以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观点,而不会受到姓名的束缚和压力。此外,隐名也可以用来保护自己的隐私,防止他人过度侵入,并有助于维护个人形象或良好的社交关系。使用隐名并不...
1、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则该隐名代理产生与显名代理相同的法律效力,即第三人与代理人所订立的合同直接约束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代理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2、如果第三人不知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隐名代理并非必然产生显名代...
导读:隐名的间接代理的后果是导致代理行为无效。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明确的规定,有一些行为是可以代理,但是有一些行为因为由于性质方面的原因,所以导致无法代理,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存在代理的话就是无效的。 隐名的间接代理的后果是什么? 一、隐名的间接代理的后果是什么? 隐名的间接代理的后果是导致代理行...
即隐名股东实际出资的事实,且对隐名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未提出异议,即已默示同意隐名股东是公司实际股东的事实,在隐名股东请求显名的时候,当然不能再反悔说不同意,法院不能机械地适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4条的规定,要探求当事人的真意,这是九民纪要的精神要旨。
第八条 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时,应当对下列人员的姓名进行隐名处理: (一)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 (三)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近日,《中国审判》刊发了奉新县人民法院皮智勇、岳佳文撰写的《隐名股东显名化的实现路径》一文。该文围绕隐名股东显名化实务中争议问题的定性、对现有法律条文的理解及问题化解路径等方面展开论述,为隐名股东显明化的司法认定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参考。以下为文章原文:隐名股东显名化路径是以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为视角...
一、何为隐名房产? 夫妻共有房产中的隐名共有人,指房产仅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根据婚姻财产制的相关规定取得房产的共有权,而该共有权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未予以体现的另一方婚姻当事人。在我国,不动产的登记具有公示、公信力,在夫妻共有房产的权利登记上,权利凭证上如仅登记为一人,此为显名共有人,另一方则为隐名...
导读:隐名代理选择权的规定是:隐名代理人需要向第三人披露,第三人有权选择。在我国的民事代理的规定中,我国的代理关系中的第三人一旦选定相对人,则不再允许变更。因此,如果是在隐名代理人披露委托人后,第三人即应当在受托人和委托人之间做出选择并主张权利。
隐名出资是指一方实际认购出资,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者工商登记中记载他人为公司股东的行为。其中,真正向公司出资的人因其出资的真实性和名义的隐蔽性而被称为实际出资人或隐名股东; 而名义上的出资人虽未实际出资,但是因公司文件及工商登记中均载明其为公司股东,而被称为名义出资人或名义股东。为准确理解隐名...
导读:对于隐名代理的,包含有两种形式:第一是“当事人的身份不公开的代理”;第二是“当事人的身份公开但是相关的姓名是不公开”的代理。这两种形式的隐名代理都是需要签订合同的。 隐名代理民法典规定了哪些形式 基本上隐名代理是要签订合同的。隐名代理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本人身份不公开的代理”;二是“本人身份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