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财税[2015]10号2015-08-04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地税局,各省管县财政局: 为规范我省个人公务用车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公务用车改革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
陕财税[2015]10号2015-08-04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地税局,各省管县财政局: 为规范我省个人公务用车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公务用车改革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
一、对党政机关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职工按规定取得的公车改革补贴收入,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前据实全额扣除。 二、对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取得的公车补贴收入,暂按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据实扣除,超过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的按标准扣除,超出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暂时比照《陕西省省级...
您好,陕财税[2015]10号文件未规定有效期限。如有疑问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税务部门个税税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