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对下一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
西安新闻网讯 29日闭幕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土地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应坚持规划先行。本省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将原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
西安新闻网讯 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及省人大法制委修改情况的汇报。 有的部门提出,国土空间规划的跨度大、覆盖广,强调底线约束,在自然资源配置和空间布局上发挥战略统领和刚性控制作用,具有一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能随意...
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的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
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的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优先安排社会民生建设用地,保障国...
第二十九条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标准补偿。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征用土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按下列标准补偿:(一)农用地土地补偿费为被征用土地所在县(市、区)中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其他土地的...
29日闭幕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土地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应坚持规划先行。本省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将原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经...
西安新闻网讯 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初审。办法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为规范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规定,国土空间规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经依法批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