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了“特殊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02特殊防卫的概念 “特殊防卫”是一种特殊的正当防卫,必须具备“正当防卫”的前4个要件,在防卫限度上有所放宽。 “特殊...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防卫挑拨——为了侵害对方,故意引起对方对自己先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由,对对方施以侵害。这被俗称为“激将法”。因行为人主观上早...
由此可知防卫过当首先符合正当防卫4大要件:最基本的前提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和主观条件,但超过了防卫尺度。一般以其符合的罪名定罪,防卫过当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五、总结 1. 正当防卫衍生偶然防卫、假象防卫、防卫过当等;2. 除正当防卫属于不具有非法行为、无罪其外,其他防卫状态都具有一定的非法性,需要...
防卫过当应具备正当防卫的前四个条件,即正当防卫最基本前提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和主观条件,这四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都不可能成立防卫过当,而是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如挑拨防卫、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防卫第三者等,这些行为没有正当防卫的主、客观基础,其本身是非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按刑法规定的罪名定罪处刑。
检察机关认为,陈某的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不属于防卫过当,不构成犯罪。 陈某正当防卫案针对的是一般防卫的问题,要旨在于“在被人殴打、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下,防卫行为虽然造成了重大损害的客观后果,但是防卫措施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1.对于使用致命性凶器攻击他人要害部位,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可以适用特殊防卫的有关规定——指导案例144号:张某某正当防卫案 案例要旨:(1)对于使用致命性凶器攻击他人要害部位,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行凶”,可以适用特殊防卫的有关规定。(2)对于多人共同...
有人认为正当防卫是舶来品,是自1791年《法国刑法典》中正式确立的,这种理解是片面的。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关于正当防卫的理念及实践很早就存在,其法律制度也在不断完善。1.关于防卫的记载,最早可以追溯到夏商周时代,《尚书·舜典》中有“眚灾肆赦”的记载,传的解释:“眚,过。灾,害也。肆,缓也。过...
对于以防卫为名行不法侵害之实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避免认定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对于虽具有防卫性质,但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依法认定为防卫过当。适用正当防卫要做到“十个准确”姜启波介绍,对于正当防卫制度的具体适用,《指导意见》提出了十方面规则,也可以称为“十个准确”。一是...
专家导读 1、非正当防卫行为:防卫过当、防卫挑拨、防卫侵害了第三人,也叫局外防卫、假想防卫、事前防卫,也叫提前防卫事后防卫。2、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
一、怎么才属于正当防卫? 一般所谓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