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取人员。 2、用人单位将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审核,经市人事局审核批复后,用人单位对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新录取的工作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并到市人事局进行合同鉴证。 联系电话: 长沙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事处:0731-886...
长沙市委宣传部、长沙市文明办、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住建委、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市文广新局、长沙市城管执法局、长沙市工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2015年面向未成年人做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工作安排》的通知 长宣联[2015]7号 各区县(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体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