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和发展,规范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第34号令)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重新制定了《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财政局、税务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产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渝经信发〔2016〕86号)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经完成全部工作流程和市经济信息委党组会审议,并经公示无异议,同意重庆海扶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中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促进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第34号令)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重新修订了《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