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8月,国家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发布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明确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1997年3月建设部和人事部联合发布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为了加强对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规范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行为,2000年3月建设部颁布了第75号部长令《造价工程师注册...
第三条 本制度的宗旨是: 1. 保障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规范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行为; 3. 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4. 促进造价工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造价工程师资格 第四条 造价工程师资格分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和临时造价工程师。 第五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造价咨询业务的造价咨询工程师。 第三条 造价咨询工程师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管理,保障合法权益; (二)公开、公平、公正; (三)注重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 造价咨询工程师资格 第四条 造价咨询工程师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
以下是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详细解析: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1. 注册制度 - 初始注册: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 延续注册: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 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2. 不予注册的情形 - 不...
第二条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属于国家统一规划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范围。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 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
人事部 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在1996.08.26由人事部建设部颁布。中文名 人事部 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 人事部建设部 颁布时间 1996.08.26 实施时间 1996.08.2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专...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管理,提高造价工程师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为我国工程造价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2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管理,提高造价工程师队伍素质,规范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保障工程造价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造价工...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2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造价师管理,规范工程造价行为,提高工程造价水平,保障国家利益和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