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称: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1部门《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 政策编号:退役军人部发〔2022〕77号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
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工作的整体推动,充分运用当地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机构力量,主动沟通协调,争取部门支持。要加强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提高退役军人信贷服务覆盖面;要联合工信部门开展企业规模类型自测、“一起益企”等服务活动;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退役军人中小企业、个体工...
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工作的整体推动,充分运用当地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机构力量,主动沟通协调,争取部门支持。要加强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提高退役军人信贷服务覆盖面;要联合工信部门开展企业规模类型自测、“一起益企”等服务活动;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退役军人中小企业、个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