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打个比方说,你因对方违约造成损失100万,你要求对方赔偿130万以内,法院都可以考虑,但你要求赔偿200万,法院肯定不支持。因为200万已经超过你实际损失30%以上了。 2020-10-28 15:30:22 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