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明确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