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的规定: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的规定: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缴税依据:对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一般情况下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因为资本公积本身并非企业的盈利,而是股东投入或形成的超出股份面值的资本,因此转增股本时不视为分红,不产生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以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股东需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以资本公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的规定: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 1、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
1、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适用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有( )。A.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
税收政策: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决于转增的资本公积来源。根据相关规定,除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外,其他如接受现金捐赠、拨款转入等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需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风险点:企业在转增股本时,若未正确区分资本公...
对于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而言,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自然人股东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自然人股东,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分5年缴纳。 2 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
大工法律人为您提供与法律尽职调查常见问题: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相关的文章内容,资本公积,指的是公司收到的投资者超过其份额部分投资的资本,以及其他资本公积等。形成资本公积的来源有两种:一是溢价发行股票,资产重估升值,或者投资者超额实缴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