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基于赃物罪的主观构成要件的分析,行为人对赃物的认识,只能限于原罪所显露于外的客观事实本身,对本犯刑事责任的判断,则是司法机关追究本罪行为人刑事责任所必须考察的,并不属于赃物犯罪人的认识范围。即对于赃物犯罪的行为人来说,所认识到的应当是他所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的赃物是他人实施犯罪行为所得,至...
👇 📌收赃物定罪的基础 收赃物,听起来简单,但背后涉及的法律问题可不小。首先,我们要明确:如果你明知某物是犯罪所得,还帮忙转移、取现或收购,那么你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罪名的轻重 这个罪名本身,其实是一个相对较轻的罪名。但请注意,它也有两个档次:一般情况下是3年以下,但如果情节...
2.但是,在赃物罪中,有一种情况是仅凭侵犯追索权所无法说明 的。具体而言,针对第256条第2款的犯罪类型,刑法规定处以10年 以下惩役与50万日元以下罚金的并科,法定刑要重于盗窃、诈骗等犯 罪,显然,仅凭侵犯了追索权这一点难以说明其间的法定刑差异。对 本罪的本犯所夺取的赃物实施保管、销赃等事后帮助行为,会...
收购赃物,是指大量购买赃物或重复购买某一类赃物。其目的不外乎两种:一是转卖渔利,一是自用。买赃自用的情况又分两种:一是买赃供本人消费使用,一是供自己生产经营使用。大量购买赃物供自己生产经营使用的行为是收购赃物罪的行为。 本罪现在的表述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购赃物罪的处罚;根据《刑法...
一、概念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刑法第312条),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赃物罪、转移赃物罪、收赃物罪及销售赃物罪。二、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赃款、赃物既是盗窃、诈骗、走...
购买赃物数额达到了1000元至3000元以上才构成犯罪。购买赃物罪在刑法中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其立案数额应参照各地对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且对多次收购、销售赃物的犯罪数额应累计计算。《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盗窃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行为。(该罪名已由《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代替,本罪废除)构成 1、罪体 行为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行为是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
(一)帮信罪、非法经营罪、赃物罪的支付结算含义区别 从构成要件上分析,帮信罪、非法经营罪、赃物罪在客观构成要件上存在较大差异,这里我们将客观行为限定为支付结算行为,但是对于这三个罪名而言,支付结算的含义却存在不同。帮信罪对于支付结算的含义并没有明文规定,其在法律条文中规定支付结算旨在例举常见的为...
偷赃款、赃物构成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赃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构成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