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例所称政府数据共享,是指行政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数据或者为其他行政机关提供政府数据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政府数据开放,是指行政机关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数据的行为。 第三条 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应当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遵循统筹规划、全面推进、统一标准、便捷高效、主动提供、无偿服...
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 (2017年1月24日贵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7年3月30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 根据2020年10月30日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1年5月27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加快建设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应用,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
2017年5月1日起,《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将实施。为便于市民对《条例》立法有关情况和具体规范的理解把握,日前,参与起草的相关部门对条文进行了说明和解读。 《条例》将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经费、目标考核纳入法制化管理,确保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可持续、有序顺利推进;对各级各部门的相应职责进行了具体规定和明...
本报讯 (记者 杨静) 近日,记者从贵阳市人大获悉,《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已经贵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省十二届人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贵阳作为省会城市,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核心区,是大数据的主阵地。贵阳市制定出台该条例,旨在全面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加...
4月11日,记者从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所称政府数据共享,是指行政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数据或者为其他行政机关提供政府数据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政府数据开放,是指行政机关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数据的行为。 第三条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应当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遵循统筹规划、全面推进、统一标准、便捷高效、主动提供、无偿服务...
《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经2017年1月24日贵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30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加快建设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推动政府数据共享...
人民网贵阳4月11日电 (赵静) 4月11日,记者从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贵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贵州省十二届人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全国首部设区市层面大数据方面的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