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一、按附件《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即可视同具备相应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对符合对应条件...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 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一、按附件《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即可视同具备相应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对符合对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