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种类物 B. 特定物 C. 不动产 D. 不可消耗物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A 货币是一种特殊的种类物,其价值以票面载明金额来计算,不取决于其重量、体积等。另外货币还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以及世界货币的职能。但是,被作为收藏品的货币为特定物。反馈...
百度试题 题目货币是( ) A. 特定物 B. 种类物 C. 禁止流通物 D. 不动产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B.种类物 反馈 收藏
该主张不能成立,理由如下:1.虽然货币属特殊种类物,在一般情况下适用“占有即所有”原则,但本案中金博公司向元恒公司误转4244670.06元,系通过银行账户转账实现,并非以交付作为“物”的货币实现,元恒公司事实上并未从金博公司处获得与案涉4244670.06元相等价的货币;且如前所述,案涉款项因被榆林中院冻结账户...
是的,货币为种类物,不特定物(但货币如作为收藏品则为特定物),占有即所有。相关介绍:货币是一种特殊的种类物,种类物,是指性质、种类相同,即具有共同的物理属性和经济意义的物。它可以用品种、牌号、件数、长短、容积、重量等加以确定。而特定物,是指具有特有的属性、不能以其他物代替的物,即...
从实物货币如金银,到现代的纸币和电子货币。尽管流通货币中大部分是通过支票或电子形式存在,但即使是这些法定通货,也因其货币的性质而属于种类物的一部分。总的来说,占有货币就意味着拥有其相应的经济权利和价值,这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所有物。因此,货币的占有确实意味着拥有其所有权。
本院经审查认为,货币作为特殊动产,属于种类物,具有高度可替代性,交付后不能发生返还请求权,仅能基于债权关系提出相应的请求。由于货币的特殊性,本案中,诉争款项打入河北大无缝公司后,华新公司主张对河北大无缝公司银行账户内的722817.38元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利,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如果华新公司认为河北大...
货币是种类物,不是特定物,如果男方把女方的衣服‘手提包赠与了“小三”,赠与无效,因为夫妻间的个人用品是特定物,就是女人个人所有。那么,就不属于男方的或共有的财产,没你的份,你送人能行吗?//@一说法师: 回到高法案例! @山东高法 #小齐说法#【夫妻一方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应无效】有配偶者与...
#民法:货币 | 货币作为民法上特殊的种类物,其特殊之处在于:第一,货币所有权的归属。货币占有权与所有权合一,货币的占有人视为货币的所有人。第二,货币所有权的转移。货币所有权的转移以交付为要件,即使在借款合同中,所有人将一定的货币出借给他人时,借用人即时取得货币的所有权,而非货币的使用权,借用人只需在...
货币作为种类物,指的是在商品交换过程中,货币以其种类而非特定的形态存在。不论是纸币、硬币还是电子货币,只要属于同一货币种类,就具有等同的价值和流通功能。货币的不特定物特性,意味着每一张货币并没有固定的属性或标识来区分其特殊性,它们都是货币的一般代表。关于“占有即所有”,这...
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特征,用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即通过度、量、衡加以确定的物。种类物经过选择、购买、给付也可以特定化而成为特定物。 种类物:是指性质、种类相同,即具有共同的物理属性和经济意义的物。按照这个标准所以说大米肯定不是。因为无论是物理属性和经济意义都和其它三项相差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