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完善用户服务协议,明示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在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互联网用户提交的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对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不予注册;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自觉接...
第四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完善用户服务协议,明示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在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互联网用户提交的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对...
第四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完善用户服务协议,明示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在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互联网用户提交的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对...
本报北京2月26日电(光明网记者张薇)《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简称“账号十条”)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今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多家互联网企业近日已处置微博客、博客、论坛、贴吧和即时通信工具等各类违法违规账号6万余个。针对用户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信息存在的各种乱象,新浪微博处置违法...
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账号十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月4日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 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为加强对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的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简称“账号十条”。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互联网企业将对机构和个人账号的名称、头像、简介等注册信息进行审核,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账号不予注册。
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账号十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月4日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 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为加强对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的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报讯(记者 金可)昨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又称“账号十条”,要求网民在微信、微博、论坛等网络空间注册的账号、头像、简介等注册信息不得出现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等违法和不良信息。该规定自3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规定自2015年3月1日施行。 【导语】: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5年2月4日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该规定自2015年3月1日施行。业界称之为“帐号十条”,本文为相关规定全文 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的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
“账号十条”从源头上治理网络“雾霾” 《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业界简称“账号十条”)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规定》就账号的名称、头像和简介等,对互联网企业、用户的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涉及在博客、微博客、即时通信工具、论坛、贴吧、跟帖评论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中注册使用的所有账号。(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