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英文为“cabinet”,原意是密室。18世纪以前,英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枢密院。查理二世时期,只召集少数重要人物在自己的密室(cabinet)开会,商讨国家大事,这是英国现代内阁的起源。责任内阁制,是资本主义国家由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向议会负责的一种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由于内阁制政府具有对议会全权负责的特征,...
责任内阁制是行政机构(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政治制度,内阁首脑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内阁需获议会信任,否则须辞职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1. 概念确认**:责任内阁制核心在于行政与立法机构的权责关系,强调内阁对议会负责。区别于总统制(行政独立)与半总统制(混合特征)。**2. 核心特征分点解析**:- **...
三、责任制内阁1.概念:内阁总揽国家权力并对议会负责的政体形式。 由于内阁制政府具有对议会全权负责的特征,故又称责任内阁制、议会内阁制。2.形成(1)1721年,成为英国第一位首相。(2)19世纪中期,议会选举变成两大政党之间的权力角逐,由国王任命在下院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领袖为首相,首相提出内阁成员名单,经由国王...
内阁负责制定和执行政策,并对议会负责。如果议会对内阁的政策或行为不满,它可以通过投票通过“不信任案”来迫使内阁辞职。 因此,责任内阁制的“责任”体现在内阁必须对其政策和行为向议会负责,如果议会对其失去信任,内阁就必须辞职。这种制度有助于确保政府政策得到议会的支持和监督,并维持政治稳定和民主制衡。
在这个制度下,内阁成员由总统任命,并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政策。他们必须对国家的决策负责,并向国会和公众解释和辩护他们的政策。 责任内阁制的核心原则是政府的责任和透明度。内阁成员必须对国家的决策负责,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如果政策失败或者引起争议,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可能被迫辞职。这种制度可以确保政府高效...
责任内阁制,又称“议会内阁制”。是指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实行内阁制的国家,内阁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一个政党或几个政党联合组成,对议会负责并受议会监督。 责任制内阁形成于18世纪前期,初始于英国。是根据英国君主立宪制,下院议员由选民普遍直接选举产生,由国王任命在下院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
《临时约法》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相比较,有一个很大的区别点,即不是采取总统制,而是采取责任内阁制。 (1)根据《临时约法》规定,临时大总统由临时参议院选出,享有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发布命令、统率军队、制定官规官制、任免官员、和战、戒严、荣典、赦免等权力,但是这些权力的行使,要受到四个方面的...
内阁总揽国家政务,其首脑有权任命所有政府高级官员,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对内、对外的一切重大方针与政策。 由于内阁制政府是以向议会负责为特征,故亦称之为责任内阁制或议会内阁制。 由于内阁制政府是以向议会负责为特征,故亦称之为责任内阁制或议会内阁制。
在这种制度下,政府首脑(通常称为首相或总理)从国会议员中挑选阁员人选,组成内阁,对议会负责。阁员必须与首相保持一致,如果首相失去议会信任,整个内阁将集体辞职。这种制度旨在确保政府对议会负责,保证国家政治稳定。 【2.责任内阁制的历史发展】 责任内阁制起源于 18 世纪的英国,逐渐发展成为现代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