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 闽财税[2023]1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10-16 实施时间: 2023-10-1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67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关闭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税务局,平潭综合实...
为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和《关于做好青岛市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青财税〔2020〕23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第三批和2024年度-2026年...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32线临夏至大河家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项目的通知(甘财税 〔2023〕 14号).pdf
京财税〔2023〕1423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申请增设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项目和核定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人社事业函〔2023〕62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23〕23号)、《关于转发新...
财政部、税务总局: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通知,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创业创新,《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 道路客运站场 城市轨道交通...
2023年12月27日 江苏省自然资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省自然资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根据财税【2023】5号文,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员,可以按照650元/人/月补贴,最多36个月,即每招募一人累计可获得2.34万元补贴,补贴既可以往前追溯申请退税,又可以在未来按月抵扣。 这项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一、享受主体:适用于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
现将《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2日 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
财税2020年36号文件 解读 解读财税[2011]110号和财税[2011]111号(营转增) 解读财税[2009]78号 解读财税[2012]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2011年34号公告、财税2011-50号 财税实务变动条款解读-总局2016年46号公告(出口分类管理办法) 67号公告专家解读 解读财税-2018财税55号文 预览 总局公告2017年第...
一、进口半挂车用的公路牵引车、机坪客车、全地形车、9座及以下混合动力小客车(可插电)等22项商品(见附件),按照本通知和《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54号)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