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以下简称“财税12号公告”),将自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扩围的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并且将原来授权地方政府确定减征比例直接明确...
请教下老师,财税2023年第12号公告,个体户利润123万是应该按下面哪种算法交税呢?第一种(1230000*35%-65500)*50%=182500元;第二种:还是按1230000*25%*20%=61500,再乘以50%=30750来算呢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05月16日 回答1 陈陈老师 回答于2024年05月16日 金牌答疑老师 免费试听 资料领取 咨...
三、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请教一下这条的意思就是企业所得税是利润的百分之五嘛? 9月前·辽宁 0 分享 回复 钮祜禄君君财税 作者 ...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
发文文号: 冀财税[2023]1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5-26 实施时间: 2023-5-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127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发文...
财政部、税务总局: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通知,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创业创新,《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 道路客运站场 城市轨道交通...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与工资一起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以年终奖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确定月度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2、最新的参考文件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公告。
#财税 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
上述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三、非营利组织减免企业所得税范围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以上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