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全文 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法》(以下称《试点实施方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一〕兼营。 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
文号:财税[2016]36号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 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 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有关政策 (一)兼营。 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 ...
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 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一)兼营。 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 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 ...
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 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一)兼营。 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 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 ...
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一)兼营。 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一)兼营。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