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核心内容 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的处理:根据财税【2011】100号文,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需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应单独进行核算。此类税款,在符合规定用途的前提下,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二、相关法规及政策解读 不征税收入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财税〔2011〕100 号文件第一条第(三)项: 政策原文表述为: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从政策内涵深入剖析,此规定从侧面有力地凸显了软件产品增值税...
财税[2011]100号文件延续了1999年10月开始执行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文件中确立的超税负即征即退政策。软件产品产税负返还就是指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超税负返还适用于软件企业自行...
涉及两个文件。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第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可按法定17%的税率征收后,对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属生产企业的小规模...
财税〔2011〕100 号文件第一条第(三)项: 政策原文表述为: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财税〔2011〕100号文件与最新税率解读 在中国,软件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是政府对软件产业发展的支持措施之一。了解如何准确计算即征即退税额是企业合理规划税收管理的关键。本文将详细解析软件产品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并结合近年来税率的变化进行说明。
-入库减免退抵税”、“提退税金类型-减免退税(费)”、“退抵税原因类型-其他减免退库”、“退抵税(费)依据文书字号”点击“请选择”后输入“即征即退”字样后往下翻找,找到“《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软...
软件即征即退政策主要依据的是财税相关文件,如用户所述的“财税2011 100号文件”。该文件详细规定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具体政策。 政策内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一定比例(如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此外,对于进口软件产品进行...
财税〔2011〕100号文件,即《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该文件对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做出了具体规定。以下是对该文件主要内容的解读: 一、政策背景与目的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精神,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推动我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