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省份 江苏、湖北、重庆、甘肃、陕西5省市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巩固成果,继续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其他各省(区、市)按照自愿原则,综合考虑当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需求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情况,经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可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承办银行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另行研究确定。 六、组织实施 各级财政、教育、银监部门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承办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逐步探索建立良性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运行机制。 国家开发银行等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
[2]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河北银监局.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中国银监会河北监管局转发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知的通知.2010-04-15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协助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2010-08-13 [4]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