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定义 (一)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是指中央和地方财政出资开展矿产资源勘查所发现的矿产地(以往其他经济类型的勘查投入且目前矿业权已经灭失的,也视同国家出资处理)。探明矿产地的标准,按照《关于清理国家出资勘查已探明矿产地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0]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国家出资探明矿产...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国家出资 勘查探明矿产地及权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建〔2010〕1018号)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 为规范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的管理,依法维护矿业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
(一)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是指中央和地方财政出资开展矿产资源勘查所发现的矿产地(以往其他经济类型的勘查投入且目前矿业权已经灭失的,也视同国家出资处理)。探明矿产地的标准,按照《关于清理国家出资勘查已探明矿产地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0]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管理和清理 (二)国家出...
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权益属国家所有, 各项目承担单位隐瞒不报或擅自向社会泄漏信息的, 自发现之日起五年内取消承担国家出资的各类勘查、 调查项目资格。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管理登记、 统计和报告制度, 并与矿业权管理衔接。 (四)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
内容提示: 财建〔 2010〕 1018 号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及权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国家出资勘 查探明矿产地及权益管理 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建〔2010〕 1018 号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财政厅(局) 、 国土资源厅(局) : 为规范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的...
各州(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省地质调查局,各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各相关国有矿业企业: 现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及权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0]101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主要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的地质勘探费、中央财政补助...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文件(财建〔2010〕10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 为规范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的管理,依法维护矿业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及权益管理 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建〔2010〕 1018 号 各省、 自 治区、 直辖市财政厅(局) 、 国土资源厅(局) : 为规范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的管理, 依法维护矿业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 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 240 号) 和《国务院关于...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及权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建〔2010〕10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 为规范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的管理,依法维护矿业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
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权益属国家所有,各项目承担单位隐瞒不报或擅自向社会泄漏信息的,自发现之日起五年内取消承担国家出资的各类勘查、调查项目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管理登记、统计和报告制度,并与矿业权管理衔接。(四)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督促地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