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妇之夫欺骗未婚女子发生性关系,受伤害女子以该男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她的贞操权和健康权为由诉至法院。近日,上海首例侵犯贞操权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先生应向陈小姐书面赔礼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查),并赔偿陈小姐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2009年,时年30岁的陈小姐通过世纪佳缘交友网站认识了...
“贞操权”在我国虽然多有提及,但并没有真正入法,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曹刚教授认为,以贞操权立法,会引来大量诉讼,尤其是欺骗性诉讼。其实,这是对贞操权的一种误读。在《德国民法典》中,就有关于女性贞操权的规定:“因诈欺、胁迫或滥用从属关系,使妇女允许为婚姻外之性交者,对该妇女就此而产生的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26岁的巩义女孩小芳,手持前男友小康(均为化名)亲笔写的“感情欠条”(如图),索要2万元分手补偿费。 昨日上午,巩义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当庭判小芳败诉。这是我省首例 “感情欠条”纠纷案,也是首例因侵害贞操权而与前男友对簿公堂的案件。 【事件】男友结婚,新娘是她亲表妹 2006年12月9日,经婶婶介绍,巩义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