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这一规定明确了在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过程中,如果因此使自己受到损害,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的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法规2 二、补偿金额的计算因素 实际损失:补偿金额应首先考虑受害人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实际遭受的...
“谁受益,谁补偿”,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这标志着生态补偿机制顶层设计取得重大进展。 生态保护补偿的核心是让生态受益者付费、让生态保护者获偿。从我国生态保护补偿实践看,主要方法是在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和生态服务价值的基础上,由中央政府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平衡...
"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主要体现在特定情境下,当某人为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遭受损害时,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的法律理念.这一原则虽然不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但在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原则的基本含义 "谁受益谁补偿"原则是指在某些民事活动中,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与卢纯观点一致,全国政协委员、新疆诚和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潘晓燕认为,需要从法律层面规范包括企业在内的参与生态补偿工作的主体行为。 潘晓燕建议,确立“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强化资源有偿使用和污染者付费政策,综合运用价格、财税、金融、产业和贸易等经济手段,改变资源低价和环境无价的状况...
该《协议》有效期为3年,其基本原则是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以长江干流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为目的,实施长江干流鄂州—黄石段上下游“双向生态补偿协议”,若上游来水水质优于目标要求,下游地区向上游地区提供资金奖励;上游来水水质劣于目标要求,上游地区向下游地区提供污染补偿。若断面...
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在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下,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这体现了环境资源利用中的公平与正义,也有助于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利用. 综上所述,"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是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中的重要指导原则,它明确了开发者和受益者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和义务...
生态保护补偿原则国家国务院办公厅补偿机制机制创新投入机制筹措资金据新华社5月13日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意见明确,将推进七个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一是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保护补偿力度.二是完善重点生态区域补偿机制,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vip人民政坛...
2005年,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实行生态补偿制度。广义的生态补偿有三类:一是对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保护所获得效益的奖励,二是对破坏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所造成损失的赔偿,三是对造成环境污染者的收费。中国政府...
谁能获得奖补? 综合考虑耕地保护面积、耕地质量状况、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和粮食商品率,以及耕地保护任务量等因素,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大耕地保护补偿力度。 可以理解为: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给予奖补。 主要有哪几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