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判决,网络科技公司与投资管理公司、律所订立的《诉讼投资合作协议》无效;投资管理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垫付的诉讼费用131,190元;对网络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宣判后,网络科技公司向上海二中院提出上诉。 上海二中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诉讼投资合作协议》的效力认定问题。
诉讼投资协议有效吗?全国首例判决来了 诉讼投资又被称作第三方诉讼投资(third-party litigation funding),是一种源起 于域外的新型投资方式,在我国初具发展规模.投资方以诉讼案件为投资标的,为标的案件 一方当事人垫付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在内的诉讼费用.案件胜诉,投资方按照其与被投资 方间签订的诉讼投资协议,取得...
近日,上海二中院审结了国内首例诉讼投资协议效力认定案件,判决认定本案诉讼投资协议无效。 案情 2017年,某投资管理公司因与案外公司的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与某网络科技公司、某律所签订《诉讼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由网络科技公司向投资管理公司提供诉讼投资服务。 《协议》主要约定:该网络科技公司是中国首家法律金融公司,...
一审法院判决,网络科技公司与投资管理公司、律所订立的《诉讼投资合作协议》无效;投资管理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垫付的诉讼费用131,190元;对网络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宣判后,网络科技公司向上海二中院提出上诉。 上...
一审法院判决,网络科技公司与投资管理公司、律所订立的《诉讼投资合作协议》无效;投资管理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垫付的诉讼费用131,190元;对网络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宣判后,网络科技公司向上海二中院提出上诉。 上海二中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诉讼投资合作协议》的效力认定问题...
一、《诉讼投资合作协议》的交易模式具有指向新兴的非实体经济领域的金融属性,应当审慎认定其效力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也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实体经济是强国之本,兴国之基,无论是正规金融还是民间金融,均应倡导服务和供给实体经济,而非放任资本的逐利性向虚拟经济注资。
近年来,诉讼领域出现了一种“诉讼投资合作”模式,部分公司或个人通过向涉诉当事人提供律师费、诉讼费等诉讼资金支持的方式进行“投资”,与涉诉当事人进行“合作”,以此换取当事人一定比例的胜诉收益。该模式也被称为“诉讼金融”、“诉讼融资”、“诉讼投资”或“帮讼分利”。
答案:是的!我们需要支付其他诉讼成本费用。A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是法院收取的一笔费用,诉讼费用按照不同比例分段累计计算。具体可以参考《诉讼费用交纳方法》。拿刚刚小红的例子来说,100万的诉讼请求金额,案件受理费为13800元。B保全费和担保费 如果小红担心因为提起诉讼会让小明转移财产,那小红就会涉及到另一...
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或“审判法院”)审结了一例关于诉讼投资协议效力认定的案件[1](以下简称“诉讼投资案”),经过审理,上海二中院判决认定案涉诉讼投资协议无效。这个裁判结果将“第三方诉讼资助”(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