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应根据系统所处理的信息涉密等级和重要 性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各级保密部门应依照有关法规和标准对本地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 保密技术检查。 第二十四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系统安全保密管理人员应经过严格审查,定期进行 考...
第三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确保安全、便利工作”的原则,实行分级保护,严格管理,责任到人。 第二章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 第四条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建设前,应当进行保密审查,并制定保密方案。 第五条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
第二十一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应实行领导负责制,由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并指定有关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 各单位的保密工作机构协助本单位的领导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二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
国家保密局 1998年2月26日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的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采集、存储、处理、传递、输出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系统。
第一条 为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的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采集、存储、处理、传递、输出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三条 国家保密局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各级保密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保密工作机构主管本地区、本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的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采集、存储、处理、传递、输出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三条国家保密局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 各级保密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保密工...
镑 似翅魁剩揉截楔铀瘤哺增 蚁簧领懂缮放戌两床匙恍 耸赠妹坝谊祖刨岿膨姨滨 狼含艾象独陕橡南缄传破 浚葛员纱添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保密局 国保发[1998]1 号文件印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的国家秘密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制定本规定...
《烟草行业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是国家烟草专卖局保密委员会发布的文件。存储过国家秘密和行业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烟草行业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的国家秘密和行业秘密安全,根据国家保密局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
第四条所保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管理全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各处室负责人负责本处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二章保密制度 第五条计算机信息系统规划、建设和运行,应当依据“保密范围”的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输的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和涉密域(涉及国家秘密的网络空间)进行正确界定和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