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自2021年7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襄政办发〔2020〕15号文件期满后不再执行;解释权归市教育局。 附则通常规定文件的生效时间、有效期、解释权等关键信息。题目中明确《办法》生效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有效期5年,符合附则结构要求。襄政办发〔2020〕15号文件因《办法》施行而废止,属于新旧文件衔接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