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移送管辖的,询问查证时间和扣押等措施的期限重新计算。大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综合执勤八队文章导航 普法宣传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61条) 普法宣传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63-64条)搜索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兴港路18号 电话(TEL): 86-411-86201668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罚款的执行 第三节 行政拘留的执行 第四节 其他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十三章 涉外行政案件的办理 第十四章 案件终结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保障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如果经过调查取证,公安机关认为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不构成行政处罚的法定条件,或者违法行为已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等情形,可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此时案件即告结案。 二、调解程序达成协议并已履行 对于某些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的行政案件,如果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达成协议,并且该协议已经得到履行,那么...
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应确保既符合《程序规定》的程序要求,又符合《行政处罚法》的实体规定。 综上所述,《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与《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之间并不存在冲突。两者在各自领域内发挥着规范作用,共同构成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和实施行政处罚的完整法律体系。参考文章 治安处罚法和行政处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保障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关于收缴的条款,主要涉及到的是对违法所得的没收以及非法财物的收缴。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有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公安机关有权依法予以收缴。 具体来说,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一、调查取证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违法行为后,应当及时进...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主要涉及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的证据保全措施。以下是对该法条的详细解读: 一、证据保全的适用情形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若发现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且该证据与案件有关,可以依法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具体内容未直接给出,但根据一般法律知识和对该规定的理解,解释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基本原则和具体程序。1、基本原则包括依法办案、保障权益、调查取证。2、具体程序涵盖立案、调查取证、核审、告知与处理、执行与结案。
但根据一般性的法律知识和逻辑,可以推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可能会涉及行政案件的某种具体处理程序、证据收集、当事人权利保障、案件移送或其他相关事项。第三项则可能是对该条中某一具体方面的细化规定。 为了获取准确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三项内容,建议直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