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复议随时可以调解 调解协议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自愿接受调解而达成的,如调解不成或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复议机关还要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所以对已生效的调解协议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法律咨询顾问 10w...
行政复议调解的范围 行政复议调解范围如下: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
行政复议能够调解。行政复议调解是指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复议机关根据行政争议当事人的申请,或根据复议案件的实际情况在当事人之间用平等协商的办法,就申请复议事项达成一致解决意见的争议解决方式。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定的自由裁量权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或者是因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而申请行政复议的,复...
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应当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机关调解;行政复议机构可以建议当事人自行和解,也可以主动调解。行政复议期间依法进行调解、和解,申请人和...
扎鲁特旗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夯实行政复议基层基础建设,拓宽行政复议受理范围,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力度,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能力。并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
行政复议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调解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法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也就是说,当行政机关在法定范围内有一定...
行政复议调解案例2023年12月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成功调解一起疑难工伤认定复议案件许某是某公司经理,其工作岗位有一定特殊性,且有较大的市场业绩压力,工作地点较为自主,常态加班。2023年6月的一天,早上9时许,许某妻子称许某起床后在家开始处理工作,当天11时许,发现许某突然跪倒在地...
调解型”行政复议模式的确立需要以“如我复议”的为民情怀、用“公正高效”的扎实行动来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下一步,徽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将持续深化以调解结案为主导的行政复议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陇南市徽县司法局供稿)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来源:甘肃司法行政 ...
新《行政复议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这一目标导向,将调解作为行政复议办案的重要内容在总则中予以规定,明确在合法、自愿前提下,行政复议机关对各类行政争议都可以开展调解。 这一规定改变了以往行政复议只能对行使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