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中国结算发字〔2022〕111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融资融券的登记结算业务运作,防范 登记结算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监会《证券公 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及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融资融券交易,是指投资...
融资融券业务实施细则 关于《融资融券业务交易实施细则》规则调整解读 一、背景简介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要求,将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股票折算率下调为0%;同时,两所还同步扩大了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将标的股...
第七条开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如具备权证结算资格,还应当参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权证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向本公司申请设立专用证券交收账户和专用资金交收账户,用于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账户内权证的行权交收。 第七条开展上海证券交易...
第四十一条 融资融券交易涉及权证交易的,本公司参照本公司权证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清算交收,对交收违约进行处理,并采取相关风险管理措施。 第四十二条 融资融券交易涉及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交易的,本公司参照本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清算交收,对交收违约进行处理,并...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某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的实施。 三、登记结算规则 1.融资融券交易的登记结算应遵循交易所的规定,并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 2.融资融券交易的登记结算具体操作,由某公司内部成立专门的融资融券登记结算部门负责,相关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 3.登记结算部门应建立健全融资融...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中国结算消息,为进一步规范融资融券的登记结算业务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积极支持北京证券交易所推出融资融券业务,本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简称《细则》)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7日,中国结算修订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大河财立方-中原地区最具影响力财经全媒体平台←戳我下载 一、在第一条中增加“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二、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不得买入或转入除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也不...
第二条融资融券授信是指对拟与公司建立融资融券关系的客户给予可循环使用的资金额度。客户融资融券授信额度是公司与客户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和一定条件下可向客户提供的融资融券额度。 第三条融资融券业务授信管理分为授信调查、授信审查、授信审批、额度发放和使用、持续管理五个阶段。 第二章授信调查 第四条营业网点负责...
为进一步完善融资融券相关业务规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第一条中增加“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不得买入或转入除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也不得用于参与定向...
(三)融资融券业务管理总部逐日盯市岗在盯市日间发现客户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处于清偿线以下,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邮寄等方式向客户及所开户营业网点送达《追加担保物通知2》(见《ⅩⅩ证券融资融券业务通知与送达实施细则》附件四),营业网点以录音电话、现场沟通、公告等方式配合通知客户只能在当天执行以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