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9月26日电(记者齐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通报,9月21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贵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贵阳市十二届人大代表董兰杵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董兰杵有期徒刑13年;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董兰杵自2000年7月至案发前,先后任贵阳市...
在针对地产商违规调查中,贵阳市政府秘书长董兰杵落马,该案目前由贵州省检察院侦办。 据了解,该案的司法界人士称,董兰杵在任白云区区长期间,涉嫌收受两家房产地企业贿赂。另外,其在某国企的土地处置上有违规行为。他当前被查处的金额在200万元左右。 据公开资料,董兰杵系山西洪洞人,1955年8月出生。1970年参军,服...
其中,查办了贵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董兰杵(正县级)受贿160余崇荣(正县级)受贿360万元案,贵阳市第六中学校长陈昕(正处级)受贿190余万元案,清镇市教育局局长徐晓忠受贿102万元案,花溪区溪北办事处原副主任杨永刚滥用职权、贪污案,修文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胡忠文徇私枉法、受贿案,南明区小碧乡政府武装部部长陈文...
董兰杵 董兰杵,男,汉族,1955年8月生,山西洪洞人,1974年3月入党,1970年12月参加工作,贵州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现任中共贵阳市白云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1970.12—1971.08 航空兵25师机务教导队战士。 1971.08—1976.04 航空兵50师149团中队电气师、特设师副政治指导员。
据新华社电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通报,9月21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贵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贵阳市十二届人大代表董兰杵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董兰杵有期徒刑13年;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董兰杵自2000年7月至案发前,先后任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常务副...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通报,9月21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贵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贵阳市十二届人大代表董兰杵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董兰杵有期徒刑13年;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董兰杵自2000年7月至案发前,先后任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区长(...
日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贵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正处级),贵阳市十二届人大代表董兰杵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董兰杵有期徒刑13年。同时,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106.9万元、美金0.7万元、赃物VERTU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4.6万元)、别墅一套(价值人民币55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因涉嫌受贿罪于2009年11月1日被贵阳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12月11日经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5日被执行逮捕。检察机关指控,董兰杵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2000年7月至案发前,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06.9万元,美金0.7万元;VERTU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
董兰杵,男,汉族,1955年8月生,山西洪洞人,1974年3月入党,1970年12月参加工作,贵州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