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须有罪名”指缺乏事实依据、仅凭主观猜测或恶意目的而捏造的虚假指控。这一概念常用于批判司法不公或诬陷行为,其核心特征是将罪名强加于他人时缺乏合法证据支持。以下从历史背景、内涵解析及现实启示三方面展开说明。 一、历史典故与词源演变 “莫须有”一词源于南宋抗金名将岳飞冤...
“莫须有”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罪名。这个词语来源于古代中国的历史事件,意指“也许有(罪),也许没有(罪)”,通常用于形容无中生有、罗织罪名的情况。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并没有名为“莫须有”的罪名。所有的罪名都必须明确,且需要基于确凿的证据来定罪。因此,“莫须有”并不对应任何具体的法律罪名。参考文章 和...
也正是因为蓄谋已久,上下苟合,以及也有意图杀害韩世忠的行为上判断,秦桧的“莫须有”才不应该解释为心虚和“也许有”。如果说“莫须有”被解读为“也许有”,则不能符合当时的历史背景,以及不能完整地表达诠释出奸相秦桧恶名昭著、遗臭万年的原因所在。不可思议的是,现在有很多不正常的说法,为秦桧解脱罪名,...
“莫须有”这三个字在宋朝当时的意思是,或许是有的。听闻此言,韩世忠气愤的说道,既然是“莫须有”,如何能使天下人信服?这就是岳飞“莫须有”罪名的由来。有史学家经过论证指出,“莫须有”更确切的解释应该为“不需要有”,但不管哪种解释,都说明岳飞谋反的证据不足,甚至无从谈起。由此可以看出,秦桧...
“莫须有的罪名”的意思:指凭空捏造的,根本不存在的罪名。“莫须有”。也许有。形容无中生有,罗织罪名。语出《宋史·岳飞传》:“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后用以表示凭空诬陷。
承认了这一个基本逻辑,再来看岳飞之死,或许会别有不一样的情怀和观点。罗织“莫须有”罪名陷害岳飞,显然是后人强加给秦桧的 从南宋至今,对秦桧以“莫须有”罪名枉杀岳飞就一直存在很大争议,有不少学者都做过大量考证。如果不预设立场,单纯讲求考据,历史上根本不存在“莫须有”这个说法。“莫须有”见于元...
莫须有解释为也许有、可能有完全是民间为了抹黑奸臣秦桧的曲解 岳飞的罪名是谋叛,因此秦桧受到韩世忠责问时回答了"莫须有",莫须有即不需有。 他死的最根本的原因是触犯了统治者皇帝的地位和利益。在当时抗金形式日趋明朗的情况下,岳飞提出的迎还二帝的主张就显得不合时宜。主战派在暂时解除金兵威胁后就弃之如...
栽赃陷害什么的假证,我不相信当时没有这些办法,而且莫须有的意…「莫须有」的意思是「不必有」,...
可以说熟悉岳飞故事的,都知道“莫须有”的故事,也是成了“凭空捏造罪名”的代名词,但不知道有没有怀疑过“莫须有”的真实性。可能基于感情因素我们不愿意质疑,以至于不容怀疑。但是如果抛开感情因素,冷静的分析,我们就会发现,“莫须有”这个故事其实是很荒唐的,有悖于常识的。因为我们都知道岳飞是被诬陷致死...
其实,以莫须有的罪名对人进行控制、杀害的事情,在古代非常普遍。我们不能只知道名臣名将蒙受冤屈,我们也要看到在极端zhuanzhi主义的皇权统治之下,那些普通人的血泪。 有个读者看了我的文章以后,给我留言,意思是说,岳飞有篡权夺位的实力,就应该被杀,那你有强奸的实力,是不是也应该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