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回扣,医学名词,最早出现于1980年代末-1990年代初;1995年前后开始兴起,此后愈演愈烈,逐渐成为全国性、行业性以及潜规则化。药品回扣和医材回扣(比药品回扣更恶劣、更隐蔽)是造成"看病贵"的两大主要直接原因,同时严重危害医务人员的道德良心和病人的生命安全。
公安机关在侦破的一起特大医药领域虚开发票案件中,发现有15家医院的数百名医生涉嫌收取药品“回扣”。相关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后,一批收取药品“回扣”的医生接受了处分,相关违法所得被追缴,仅其中1款药品,相关医生主动上缴的违法所得就达306万元。全国2800多家空壳公司虚开发票逾110亿元 2022年、2024年,内蒙古自治...
根据涉案期间销售单价63元/盒推算,该药品回扣占比达到55.92%,回扣金额达到35.23元/盒,可以说患者从自己口袋里掏出的钱一半多变成了给药品回扣买单。案件发生后,行贿人员依法受到刑事处罚,但药品价格仍按63元/盒挂网销售,过去用来支付回扣的那部分虚高空间仍然存在,患者仍然要为之买单。基于国家医保局2020年8...
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回扣现象的打击力度不足,导致药品回扣现象屡禁不止。 三、药品回扣的表现形式 1. 直接回扣 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直接给予医务人员一定比例的药品销售提成。 2. 间接回扣 通过赠送礼品、旅游、培训等手段,变相给予医务人员回扣。 3. 虚开发票 药品销售过程中,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将回扣纳入企业成本。
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果收受药品回扣,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按受贿罪论处。法规3 医生作为特殊职业者,如果收受药品回扣,不仅违反了职...
药品管理法中关于回扣行为的规定主要涉及到药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与刑法中关于受贿的规定紧密相连。以下是对药品管理法中回扣行为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规定 药品生产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一系列条件,包括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
笔者在实践中发现,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耗材等采购和临床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易发多发。其中,有的利用开具处方、选用药品的职务便利,有的利用对所在单位或部门用药医嘱、指标考核等监督管理的职务便利,有的两种职务便利...
药品回扣通常是以现金、礼品或旅游等形式给予,用以影响医疗专业人士的药品选择和推荐行为。 在医疗体系中,药品回扣已经存在多年,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药品的销售和使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一些国家和地区出台了限制回扣的法律法规,但回扣行为仍然普遍存在。这种商业行为的存在既有正面的一面,也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需要...
有的药品回扣高达40% 某名医药代表向主治医师介绍他代理的一种治疗过敏性鼻炎的药品,中标价是131元。而该名医药代表承诺给医生的回扣是49元,也就是说,仅这一种药品的回扣就占到了药品价格的37%左右。这场游戏是药商与患者之间的博弈,而部分医生却以逸待劳,坐收渔利。曾有一家知名药店的医药代表透露,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