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经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0年6月23日通过,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批准,市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8月20日公布了《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是...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粮食安全和农业绿色发展,更事关城乡居民的“水缸子”“米袋子”“菜篮子”。 2021年1月1日,《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是全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综合性立法”的法律空白,实现...
全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 经荆门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通过,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批准,荆门市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8月20日公布了《荆门市农业...
全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 经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通过,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批准,市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8月20日公布了《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是全...
《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12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就条例贯彻实施进行部署安排。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剑、市政府副市长胡小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胡小国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站位,严密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作配合...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九届〕第五号《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已由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通过,并经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8...
《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已由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通过,并经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8月20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监督管理...
4月23日至28日,市人大法制委组织立法调研组,就《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完善工作开展立法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剑带队。 立法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沙洋县、京山市、东宝区等地乡镇察看了种植业、养殖业污染防治现场,分别座谈听取有关单位及市人大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大家结合工作实...
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于2020年6月23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0年7月24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根据《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