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條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董事會對利害關係人之授信或交易為決議時,應依下列事項 辦理: 一、應以公司之利益為優先,不得濫用董事個人職位而犠牲公司利益圖利自己。 二、與決議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之董事,其利益迴避及表決權之計算,應符合 法令規定,其他無利害關係之董事於決議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