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人民法院在審判中對被脅迫殺人者判決了實體刑法。 該律師認為,在此案中,章雖為被脅迫殺人,但在生命面前人人平等,不能以生命換取生命,不能以刑事中的小件換取大件作為免刑要件,章仍需承擔故意殺人的刑事責任,但被脅迫殺人可在量刑時作為減刑參考。 >>鏈接 遭脅迫姦殺大學生男子被免予起訴 2008年10月,為敲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