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聚众,是指三人以上(包括三人)聚集在一起从事淫乱活动。淫乱行为除了指自然性交以外,还包括其他刺激、兴奋、满足性欲的行为,如聚众从事手淫、口交、鸡奸等行为。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本罪聚众淫乱行为一般是行为人自己与他人奸淫,也有的是拉拢、怂恿他人之间搞淫乱活动,但不具有使人卖淫的情形;后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容留他人向行为人以外的第三人卖淫,而非供行为人奸淫。 其次,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容留卖淫罪的主观故意在于为他了提供卖淫场所,而本罪的主观故意在于进行与卖淫无关的淫乱活动,并不在于促...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具有多次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纠集三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引诱未成年人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就会构成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什么罪?哪些行为会构成聚众淫乱罪? 一、聚众淫乱什么罪 聚众淫乱纠集三人以上或者多次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构成聚众淫乱罪,依据《刑法》规定应该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
根据本款规定,聚众淫乱犯罪,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淫乱犯罪中起策划、组织、指挥、纠集作用的为首分子。“多次参加的”,一般是指三次或者三次以上参加聚众淫乱的。对偶尔参加者,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给予必要的治安处罚,不宜定罪处刑。 本罪在主观方面...
聚众淫乱案,又名聚众淫乱罪案,是指南京某大学副教授马尧海为首的22人通过“夫妻交换”、“走错房间”、“南京派对”等QQ群“公开交流性体验”,参与“性聚会 ”、“换妻游戏”等而被司法机关以聚众淫乱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案情概要 2009年8月17日,秦淮公安分局白鹭洲派出所的警员发动了一次突然袭击,闯入网友...
其实,容留多人在一起实施嫖娼行为的,一般不构成聚众淫乱罪,因为聚众淫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且该行为藐视法律和社会公德。但嫖娼是一种违法行为,并且主要体现在金钱交易方面,说直接一点,属于钱色交易,两者的性质不同。所以,如果多人在一起嫖娼,一般是不构成聚众淫乱罪的。此时有人可能会提出疑问,聚众...
聚众淫乱罪,法律规定的很明确,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要受到惩罚,对于初犯从犯,一般不予刑事处罚,构成卖淫嫖娼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周某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收缴周某违法所得4.9万元人民币,上缴国库。(案件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案号长岳检一部刑诉〔2021〕25...
聚众淫乱罪得存在有以下几个必要性:首先,聚众淫乱罪的存在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风尚。淫乱行为的发生容易导致社会不安定、道德沦丧,对社会风气产生不良影响。通过对聚众淫乱的打击,可以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正常的道德秩序和风尚。其次,聚众淫乱罪的存在可以保护被迫、被压迫的人群。在一些聚众淫乱的...
聚众淫乱罪 《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三人以上一起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此处的淫乱除了发生性关系外,还包括其他刺激满足性欲的行为,如手淫、口交等,即这里的淫活动只限于身体直接接触的淫乱活动,聚集三人以上一...
“聚众淫乱”是一种罪名,是指某些人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进行集体淫乱的行为。一般来说,“聚众淫乱”多指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是很难被定为这一罪名的。然而,驻马店市新蔡县某初中的女孩可心(14岁,化名)却成为了“聚众淫乱”的当事人之一了呢!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