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约合同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1980年4月11日订于维也纳 )本公约于1988年1月1日生效。 1981年9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签署本公约,1986年12月11日交存核准书。核准书中载明,中国不受公约第1条第1款(b)、第11条及与第11条内容有关的规定的约束。近日,我国政府正式通知联合国秘书长,撤回...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为“公约”)旨在规范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法律适用和合同条款,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本公约适用于所有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包括货物买卖、互换、赠与等交易形式。 第一章 定义与适用范围 一、定义 本公约所称“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指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
在遵循联合国国际贸易法的基础上,结合国际货物销售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公约。 二、术语定义 1. 货物:指一切可以用于交付的商品,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2. 当事人:指参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各方,包括买方和卖方。 3. 合同:指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关于货物销售的协议。 4. 订约方:指合同的签订方,包括买方和...
(1)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 (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2)当事人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事实,如果从合同或从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当事人之间的任何交易或当事人透露的情报均看不出,应不予考虑。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CISG“)作为被各国广泛适用的国际性公约,目前已有96个成员国。根据《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第19条营业地位于CISG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缔结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应当自动适用...
简称CISG,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组织起草并于1980年3月维也纳外交会议上通过的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重要国际公约。该公约共101条,分为4个部分:适用范围、合同的成立、货物买卖和最后条款,其中二三部分是公约的实体部分。该公约自1988年1月1日起首先在阿根廷、埃及、法国、中国、意大利、美国等缔约国生效,截至2014...
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的建议,为促进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统一和标准化,特制定本公约。本公约旨在确保公平交易、明确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并减少国际货物销售中的法律纠纷。缔约双方均应以诚信原则履行本合同,维护双方利益。 一、公约目的和范围 本公约旨在规范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订立、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解决等方面...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以下为基于该公约的合同协议范本。 一、合同双方 买方:(全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 卖方:(全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 二、货物描述及规格 (在此详细列出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详细信息。) 三、价格条款与支付...
自《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称「《销售公约》」)于1988年生效以来,截至2021年12月已有94个国家采用该公约。然而,香港作为世界上的国际贸易中心之一,直至2021年才表示有意加入公约及本地立法。 2021年9月,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订了《货物销售(联合国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