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收取开票费可构成非法购买、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裁判要旨】为抵扣之前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产生的销项发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进项发票的,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如果在此过程中,受票方支付开票方一定费用,则受票方可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开票方可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向他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合慧伟业公司及赵伟均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上诉人刘会洋作为上诉单位天正博朗公司和恩百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向他人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天正博朗公司、恩百泽公司和刘会洋均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三上诉单位和二上诉人依法均应予惩处。
向他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合慧伟业公司及赵伟均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上诉人刘会洋作为上诉单位天正博朗公司和恩百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向他人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天正博朗公司、恩百泽公司和刘会洋均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三上诉单位和二上诉人依法均应予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