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论其细也,则纤芥无遗;语其粗也,则丘山是弃。此其所以为短也。 《史记》者,纪以包举大端,传以委曲细事,表以谱列年爵,志以总括遗漏,逮於天文、地理、国典、朝章,显隐必该,洪纤靡失。此其所以为长也。若乃同为一事,分在数篇,断续相离,前后屡出。又编次同类,不求年月,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