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主要对建立健全监测数据质量保障制度、禁止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防范和禁止不当干预等相关内容做出了规定。在数据质量“保真”方面,规定了监测活动及所用设备应当符合标准规范,主要监测站点应当配置视频监控,监测机构和人员应当具备开展监测工作的基本条件,开...
一、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判定 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环境监测过程中,通过擅自停运、变更、增减环境监测点位,或者故意改变监测点位属性、干扰采样、干扰或破坏生产工况、逃避自动监控、改变样品性质、干扰监测设备正常运转、修改设备参数或监测数据等方式,不真实记录或选择性记录原始数据,以达到逃...
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健全监管机制、实施智能查重、强化靶向监管、加大处罚力度、推动行刑衔接,查处了多起涉嫌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案件,体现了生态环境部门对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的决心。
伪造监测数据系指没有实施实质性的环境监测活动,凭空编造虚假监测数据的行为。而屠宰厂认为标记内容不属于监测数据,因此,虚假标记与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有着本质区别,虚假标记时间段的监测数据本身是真实的,未失真也未凭空编造,只是由超标变成了无效。 那么虚假标记到底...
(四)未开展实质性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直接出具监测报告,编造原始记录或者监测数据、监测时间等信息; (五)其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排污单位委托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的机构(以下称监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技术能力和技术人员,其中采样和分析人...
记者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河南华瑞啤酒有限公司为逃避排污监管,私设暗管并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将生产废水排入毛河河道。环保部门转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已对犯罪嫌疑人王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4年3月,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执法、监测等人员在日常巡河时发现,毛河花园口段水体颜色异常,工作人员立即对...
涉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一、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将会受到以下行政处罚:法规 责令改正,即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停止违法行为并消除其影响。 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
例如,在此次曝光的河南郑州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案中,就存在多种手法并用的违法行为。2022年3月5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执法人员在远程日常监管时,发现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自动监测数据存在异常突降,立即赴该公司开展现场检查。调阅历史数据和查阅自动监测设备工作参数发现,2022年2...
近日,河北生态环境发布2024年第三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其中保定市排水服务中心银定庄污水处理厂因涉嫌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犯罪案被通报。 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涉嫌违法犯罪 案情简介:2024年6月12日,接到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交办的“保定市排水服务中心银定庄污水处理厂2024年4月、6月份...
(十三)擅自修改数据的; (十四)其他涉嫌篡改监测数据的情形。 第五条 伪造监测数据,系指没有实施实质性的环境监测活动,凭空编造虚假监测数据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纸质原始记录与电子存储记录不一致,或者谱图与分析结果不对应,或者用其他样品的分析结果和图谱替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