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等相关规定,对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
本公告所称投资主体相同,是指公司分立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十一、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自执行之日起,企业、事业单位在改制重组过程中,符合本公告规定但已缴纳契税的,可申请退税;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
十一、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自执行之日起,企业、事业单位在改制重组过程中,符合本公告规定但已缴纳契税的,可申请退税;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4月26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14日...
十一、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自执行之日起,企业、事业单位在改制重组过程中,符合本公告规定但已缴纳契税的,可申请退税;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4月26日
#最新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展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21-6-22 注释: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根据《中华人民...
2021年6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的6项企业所得税政策操作执行口径的公告(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以下对该政策进一步解读如下:一、公益性捐赠支出同时发生的相关费用的税前扣除处理 新冠疫情期间,企业以自产货物、外购货物进行公益捐赠,相应产生的运输费、保险费、装卸...
最新公告+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地方基地资讯合集 2021-06-28 11:50 +订阅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为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优化市场环境,现就继续执行有关契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业改制 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
5、即便认可实务中确实存在事前核定,但是,17号公告并未明确表述是核定期间购进或自建的? 比如,2020年度之前都是查账征收,2021年度核定征收,2022年度改为查账征收。 是仅指2021年度购进未取得发票的资产折旧能税前扣除?还是指2020年度之前购进未取得发票的资产折旧也能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