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8日、10月29日和10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2020年5月8日,公司与四川浩谷重新签订《四川浩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KDONAr-12000Y/4000Y/380Y液体空分装置采购合同》,约定公司向四川浩谷供应一套液体空分装置,合同总价款为9,200万元,结算方式约定如下:(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即1,840万作为定金;(2)最终设计完成后,设备制造开始前,支付合同总价的20%即...
经本公司认真自查,现回复如下: 本公司为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达”)的控股 股东,截至日前,不存在影响福斯达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
2020年5月8日,公司与四川浩谷重新签订《四川浩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KDONAr-12000Y/4000Y/380Y液体空分装置采购合同》,约定公司向四川浩谷供应一套液体空分装置,合同总价款为9,200万元,结算方式约定如下:(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即1,840万作为定金;(2)最终设计完成后,设备制造开始前,支付合同总价的20%即...
4、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2023年1月16日(T+4日)在《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达”或“发行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6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福斯达控股的主要业务为对外投资和房屋租赁业务,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水福、葛浩俊与葛浩华也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将来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福斯达控股、实际控制人葛水福、葛浩俊与葛浩华出具了有关...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19,547.46万元、155,726.78万元、202,864.21万元及233,126.73万元,资产规模稳步增长,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相应的货币资金、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预付账款及存货等项目持续增长所致。
作者:普森11月26日,杭州 福斯达 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达”)发布公告称,其财务总监冯庆生因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而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警示函,此事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据浙江证监局发布的《警示函》,冯庆生之子冯华冰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6月26日,存
股票简称:福斯达 股票代码:603173 特别提示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达”、“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