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简称“居委会”、“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行政管理机构,属于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其班子由五至九人组成;分别为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居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
大学社委会作为负责管理大学学院社团的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维护社团的正常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它定期对各个社团进行评估与监督,以确保社团活动的有序进行。每学期,社委会会对表现优秀的社团进行表彰,实施优胜劣汰机制,促进社团间的良性竞争。同时,社委会致力于加强各个社团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创建一个社...
综上所述,社区委员会(通常指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在法律地位、设立目的及职能上均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差异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的不同定位和要求。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
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委社会工委)是北京市委派出机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二)研究提出本市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重要政策和方案,为市委宏观决策服务。(三)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市社会建设...
社区委员会一般指社区居民委员会。简称“居委会”、“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居民组织,即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地位类似于农业区的村民委员会,工作服务的对象为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
1947年3月28日,根据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第37号(IV)决议,为促进亚洲经济的重建与发展,由中国倡议,于上海成立亚洲和远东经济委员会(英语:Economic Commission for Asia and Far East),简称“亚远经委会”(ECAFE)。1949年6月,全会迁至泰国曼谷。1970年,新会址于曼谷正式设立。1974年,改为现名。下设...
1. 社区居民委员会,通常简称为“居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是中国大陆城市街道和行政建制镇分区的社区行政管理机构,属于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2. 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居委会的班子成员由五至九人组成,包括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他们每届的任期为三年。3. 居民委员会在决策时采取少数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