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于理事会表决通过30日内由该社团将其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理由,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工作任务,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以及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意见,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社会团体理事会决议等内容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
北京市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北京市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管理,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社会团体的办事机构,是社会团体根据日常工作需要设立的内部工作机构,办事机构是指...
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会员属于该社会团体的会员,其收取的会费属于该社会团体所有。 第四条 社会团体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负责该...
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会员属于该社会团体的会员,其收取的会费属于该社会团体所有。 第四条 社会团体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负责该社会团体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北京市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管理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团体的办事机构 是社会团体根据日常工作需要设立的内部工作机构 办事机构是指秘书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 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 ...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北京市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管理,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团体的办事机构,是社会团体根据日常工作需要设立的内部工作机构,办事机构是指秘书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
北京市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北京市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北京市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北京市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管理,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北京市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管理,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团体的办事机构,是社会团体根据日常工作需要设立的内部工作机构,办事机构是指秘书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
北京市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北京市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管理,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团体的办事机构,是社会团体根据日常工作需要设立的内部工作机构,办事机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