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院制剂,由定点医疗机构向所在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在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纳入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用药范围的医院制剂目录,按乙类药品管理,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执行。 四、各统筹区要结合《省药品目录》管理规定以及卫生计生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