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厅通判是明清时期官制中的一种官职名称。直隶厅为北京的最高行政机构,通判则是厅中的职务,相当于现代的副厅长或副市长。通判作为一种高级官员,其权力范围较广,管理着厅中的行政事务和内部人事,同时也可能是地方官员的考察对象。除了在直隶厅中任职外,通判还可以被派遣到地方担任高级官员。他们通...
直隶厅通判 官名。清代直隶厅之行政长官。参见“直隶厅”及“通判”。